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星期一)上午9时30分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现状以网上竞拍方式公开拍卖以下标的,欢迎对下列标的感兴趣的企业法人及自然人前来竞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竞价方式:网上竞价,价高者得(无须统一地点竞价)。重要提醒:竞买人参拍时必须用数字证书登录综合交易系统上网竞价。
二、竞价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zs.gov.cn)。
三、竞价时间:2021年1月18日(星期一)上午9时30分。(竞买人须提前30分钟登录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签到手续,获取竞价号牌)
四、拍卖标的:
序号 |
拍卖标的名称 |
土地证号 |
用途/使用权类型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房产证号 |
建筑面积(㎡)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竞价幅度(元) |
备注(物业出租情况) |
1 |
中山市东升镇坦背兴业街 |
中府国用(2001)字第090818号 |
办公楼/出让 |
895.95 |
粤房地证字第C0492408号 |
426.41 |
7146000 |
1429200 |
10000 |
空置 |
2 |
中山市东区恒信花园D区祥泰街20幢702房 |
中府国用(2009)第易217579号 |
商住区/出让 |
27.4 |
粤房地权证中府字第0209046364号 |
183.90 |
1498000 |
299600 |
5000 |
空置 |
3 |
中山市东区恒信花园B区11幢705房 |
中府国用(2009)第易217584号 |
商业住宅/出让 |
17.18 |
粤房地权证中府字第0209046417号 |
106.26 |
638000 |
127600 |
2000 |
空置 |
4 |
中山市东区竹苑新村贵竹横街8号203房 |
中府国用(2001)字第214862号 |
住宅/划拨 |
12.41 |
粤房地证字第C1488748号 |
68.96 |
469000 |
93800 |
2000 |
空置 |
5 |
中山市东区竹苑新村贵竹横街8号202房 |
中府国用(2001)字第214863号 |
住宅/划拨 |
12.41 |
粤房地证字第C1488747号 |
68.96 |
469000 |
93800 |
2000 |
空置 |
6 |
中山市东区竹苑新村文竹街2号102房 |
中府国用(2006)第210582号 |
住宅/划拨 |
16.35 |
粤房地证字第C4531321号 |
108.99 |
708000 |
141600 |
2000 |
带租约,租期至2023年9月30日 |
7 |
中山市东区竹苑新村文竹街2号101房 |
中府国用(2006)第210591号 |
住宅/划拨 |
15.83 |
粤房地证字第C4531330号 |
105.55 |
686000 |
137200 |
2000 |
带租约,租期至2023年9月30日 |
8 |
中山市东区孙文东路64号402房 |
中府国用(2008)第易212775号 |
商品住宅/出让 |
19.9 |
粤房地证字第C6417319号 |
93.78 |
422000 |
84400 |
2000 |
空置 |
9 |
中山市东区竹苑新村文竹街9号705房 |
中府国用(2006)第210595号 |
住宅/划拨 |
14.69 |
粤房地证字第C4531334号 |
104.95 |
556000 |
111200 |
2000 |
空置 |
10 |
中山市东区竹苑新村文竹街9号706房 |
中府国用(2006)第210584号 |
住宅/划拨 |
14.96 |
粤房地证字第C4531323号 |
106.85 |
566000 |
113200 |
2000 |
空置 |
11 |
中山市东区孙文东路497号204房及42号车房 |
中府国用(2009)第易216114号 |
商业住宅/出让 |
15.74 |
粤房地权证中府字第0209031153号 |
115.79 |
579000 |
115800 |
2000 |
空置 |
12 |
中山市东区孙文东路497号203房及30号车房 |
中府国用(2009)第易216113号 |
商业住宅/出让 |
13.56 |
粤房地权证中府字第0209031145号 |
99.75 |
499000 |
99800 |
2000 |
空置 |
13 |
中山市东区孙文东路497号304房及31号车房 |
中府国用(2009)第易216115号 |
商业住宅/出让 |
15.41 |
粤房地权证中府字第0209031158号 |
113.34 |
589000 |
117800 |
2000 |
空置 |
14 |
中山市东区孙文东路495号302房及18号车房 |
中府国用(2008)第易214763号 |
商业住宅/出让 |
19.2 |
粤房地证字第C6706454号 |
122.93 |
639000 |
127800 |
2000 |
带租约,租期至2021年7月31日 |
15 |
中山市东区孙文东路495号102房及14号车房 |
中府国用(2009)第易216112号 |
商业住宅/出让 |
19.37 |
粤房地权证中府字第0209038460号 |
124.07 |
620000 |
124000 |
2000 |
带租约,租期至2021年8月31日 |
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上述表格中拍卖人披露的拍卖标的面积、证号等数据是由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摘录,如与产权登记面积、证号有差异的,以过户时产权登记面积、证号为准。
五、网上报名流程:有意竞买人请先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办理数字证书。然后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账号,注册成功并将数字证书绑定后,竞买人方可在交易中心网上进行报名、获取《保证金通知书》、缴纳保证金。注册账号指引链接如下:
(http://ggzyjy.zs.gov.cn/Application/NewPage/PageArtical_1.jsp?nodeID=83&articalID=98681)。
报名所需材料:竞买人需在报名页面的附件上传以下资料:
自然人: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如需委托,还需提交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企业法人: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竞买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月15日下午4时前,网站系统自动识别截止时间,逾时将无法报名。
保证金在2021年1月15日下午4时前到账方可获得竞买资格。
六、办理数字证书网址链接:(https://www.gdca.com.cn/customer_service/guide_service/application_guide/-00181/)。
七、竞买人操作指南:首先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zs.gov.cn),选择“服务指南”,再选择“资料下载”查看:综合交易项目交易业务系统拍卖管理-网上拍卖竞买人操作手册。
八、竞买保证金缴纳:
竞买人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竞买人必须在2021年1月15日下午4时前在其账户将保证金以转账形式存入指定保证金账号。
注意:保证金仅限竞买人以转账方式缴纳,以到账为准,网站系统自动识别截止时间,保证金逾时无法缴纳。
意向竞买人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才具有参加网络拍卖会的资格。没有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或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能到账,系统不能确认的,将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保证金到账情况由竞买人登录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拍卖人及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均无法查看。
九、成交确认书的签署:拍卖成交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需携带以下资料与拍卖人一同到交易中心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的,则视为违约,买受人应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签约所需资料:
自然人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如需委托,还需提交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企业法人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本次拍卖,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拍卖公告及须知的内容,若发现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委托人有权没收并处置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
十、网上竞价注意事项:
1、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不排除在线竞拍出现无法正常进行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时间不同步、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被恶意攻击、停电等)而造成无法出价、页面无刷新、竞拍暂停等,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代表已认知及认同在线竞拍所带来的有关风险,本公司及交易中心网络平台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
2、竞买人于拍卖会开始前登录交易系统签到并随机领取竞买号码,方可进行竞价。在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按规定的加价幅度出价,若自行出价,请仔细核对好出价金额,若出现出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报价一经提交,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出价,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3、网络竞价环节由自由应价周期和限时竞价周期组成。自由竞价15分钟,限时竞价5分钟,在自由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但当其他竞买人的报价高于其报价时,前次报价自动失效。如此往复,直至产生最高报价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
4、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数字证书及账号密码,无论竞买人的网上应价行为由谁操作,竞买人均应对其自身账号的应价行为负责,一经报价不得反悔;数字证书持有人在网上竞价交易活动中实施的操作行为,均被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视为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由其自行承担竞买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5、拍卖公司在网上竞价开始前均已履行标的展示及告知的义务,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仅进行一般性观察,所提供的有关拍卖标的资料、图片和本公司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的口头介绍、说明仅供参考,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详细了解认定拍卖标的,并向拍卖标的所属管理单位等作详尽了解,对标的现状及瑕疵作出明确判断,一旦竞买人参与竞买或应价即视其对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作了充分调查,已经现场查看并认可拍卖标的状况,完全知悉并接受拍卖标的。一经成交确认,买受人不应对此提出抗辩及反悔。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现中止或终止拍卖会的情形时,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网上竞价活动。
7、为了竞价的顺利进行,竞买人可于拍卖前登录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模拟竞价大厅”操作模拟竞价。
8、竞买人应仔细查看“网上拍卖竞买人操作手册”(参见公告第七条或附件),熟悉网上操作流程,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请咨询拍卖人: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760-85316788、18022187437(谢小姐)。
十一、注意事项:
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他未说明的瑕疵。标的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自己的原因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拍卖人及委托人不因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交纳的成交价款不因(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存在瑕疵等原因而退还。拍卖人充分告知竞买人有关拍卖标的的相关详情如下,竞买人应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拍卖一经成交确认具有法律效力,买受人自愿承担投资风险产生的一切损失和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十二、标的特别说明:
1、本场拍卖会标的如有具有优先权资格的竞买人,须经委托方确认,在本拍卖公司登记备案后,在同等条件下(如同一竞价价位)享有优先竞买资格;拍卖前未经确认、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拍卖标的的面积、证号与产权登记面积、证号有差异的,以过户时产权登记面积、证号为准;拍卖成交后,若拍卖标的与现状有出入的,最终以当地国土房管部门核定为准,并按原产权证的功能转给买受人,无论实际差异多少,成交价不作调整,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作退(或补)价处理。
拍卖标的的位置、面积、产权证件资料等均以竞买人现场查看实况及相关文件为准,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表、新闻载体等)所作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任何瑕疵承担责任。
3、拍卖标的内之动产包括但不限于家具、电器、餐具、杂物等,均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之列。
4、自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由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拍卖标的交接书》,并将拍卖标的产权过户办证相关资料和拍卖标的实物移交给买受人;买受人于交接之日起180个工作日内,在委托人协助下将拍卖标的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等权属全部过户至买受人本人名下。
5、产权过户办证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有税费金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6、拍卖标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买受人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类型变更的过户手续时,应自行承担并支付须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包含补缴的土地出让金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
7、若因委托人原因导致成交标的未能如期办理产权过户办证的,委托人将无条件向买受人提供必要的帮助,经委托人向买受人提供必要的帮助后,仍不能办理产证过户办证的,由委托人向买受人全额免息退回成交价款及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由拍卖人全额免息退回相应的拍卖佣金;若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成交标的未能如期办理产权过户办证的,委托人不再提供任何协助,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8、拍卖标的成交的,非因拍卖人的原因造成拍卖标的不能产权过户办证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9、如因政策原因导致成交标的不能过户办证的,委托人、拍卖人、买受人三方免责,由委托人与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
10、由于办理土地房产转移登记是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范畴,拍卖人不保证拍卖标的能否办理土地房产转移登记确权等相关手续。无论拍卖标的最终能否办理土地房产转移登记确权等相关手续,拍卖人概不承担责任。
1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继续履行原产权人所签的租赁合同,买受人在签订《拍卖标的交接书》和确认租赁关系后次月起收取租金权益,承担租赁期间的全部租赁税费,并承担原产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12、拍卖标的在拍卖标的实物移交前实际所发生的水、电、供暖、燃气、通信、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由委托人结清,拍卖标的实物移交后产生的的上述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13、拍卖标的交接后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的保管、经营、管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负责,概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因买受人原因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办妥拍卖物的交接手续的,逾期未交接的,相关责任及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14、竞买人参加竞投,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和瑕疵,以及对本场拍卖会各项标的的已知悉和认可,并要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需与保证金汇入人户名一致,拍卖成交确认书之买受人名称以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名称为准,拍卖人不予变更或增减。若联合拍卖的,竞买人须于提交报名资料时,向拍卖人书面说明各人所占的份额。
十三、保证金款项退回及期限:
拍卖成交的,待买受人与拍卖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并缴清拍卖成交价、交易服务费和拍卖佣金后,由拍卖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买受人竞买保证金。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拍卖人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竞买人保证金。
十四、拍卖成交价款收取: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指定的收款账号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拍卖成交价款收款账户:开户名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银苑支行;开户账号:2011028919200388388。
十五、拍卖佣金收取: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拍卖佣金(合计为拍卖成交价4%);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按照拍卖成交价2%支付给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拍卖佣金由买受人按照拍卖成交价2%支付给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交易服务费收款账户:开户名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中山社保支行;开户账号:484607500018010000102。
拍卖佣金收款账户:开户名称: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中山张家边支行,账号:2011021709024517955。
十六、本拍卖信息同时刊登在2020年12月25日《中山日报》。
十七、标的展示时间:2021年1月12日、13日(具体以拍卖人通知时间为准),需要申请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标的名称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8022187437, 电话预约,资料备索。
十八、咨询电话、地址:
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0-85316788;
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0-88807988;
监督电话(市拍卖协会):0760-88228466;
拍卖公司地址:中山市火炬国际会展中心服务楼四楼;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
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5日